局属各中小学、各民办学校:
为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度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学校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通知内容,严格按要求执行。
一、评选范围
全区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
二、评选办法
(一)各学校要按照德、智、体三方面评选条件,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在学生民主评定校级三好学生的基础上评选。
(二)根据分配名额(见附件1)进行评选,评选结果要张榜公布,凡是在评选中有弄虚作假、不按要求执行的,取消该校分配指标。
(三)各学校评选的市级、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应是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届时学校应统一出具书面证明材料报备。
(四)毕业班和非毕业班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名额不得相互占用。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1.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公约》《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善于思考,勇于钻研,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心理素质良好。
5.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有实绩,受到师生好评。
五、上报时间
市、区级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结果,请于5月4日携带学校书面证明材料报郑东新区考试中心305房间审批,电子稿以学校命名发送至zdxqjyk@126.com邮箱,逾期未报者按自动弃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