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报条件
(一)、教师资格证书:符合职称申报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原件。(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具体专业不作要求;取得较高级别学校教师资格证人员,到较低级别学校任教,可视为具备相应资格;幼儿园教师须具备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担任校长职务的须校长培训合格证。)
(二)、任职资格证书:现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原件。(申报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除特殊专业外,可按“大文大理”掌握。文、理科内同类专业不需转评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务;因工作需要,在文、理科及特殊专业之间转换工作岗位的人员,须先进行专业转评,满1年后方可按新的专业申报高一级职务。转评前后的任职年限累计计算,工作业绩合并计算。小学幼儿园教师其他专业和小规模乡村学校教师的专业可不作硬性要求。但申报人员获得的优质课专业须与申报专业一致。)(外地证书需提供《河南省专业技术资格确认审核表》)
(三)聘任证:任现职以来的聘任证原件(申报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31日;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其任职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9月底。比如,今年申报中级职务人员其任职年限要求4年以上的,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于2015年12月31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且任职年限要求5年以上的,应在2014年6月30日前取得低一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于2014年12月31日前聘任,任职年限要求不同的依次类推。)
(三)继续教育证书:任现职以来的继续教育证书原件或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的有关证明材料。
(四)学历、学位证书:提供第一学历证书及符合申报要求的最高学历原件。(申报特殊专业的人员所学专业应与申报专业一致或相近(大学本科毕业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在小学和农村初中从事英语教学,申报英语专业可视为合格学历),其他所学专业不作硬性要求。农村学校教师申报特殊专业,申报一级教师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15年或申报高级专业须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累计20年,可不受专业限制正常申报。)
(五)《年度考核表》:(须提供近5年来《年度考核表》原件,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统一规定时间到档案室借用)
(六)《承诺书》:(用人单位),一式2份。
(七)单位开展“公开、展示、考核、评议、监督”工作情况报告1份。
(八)《郑州市中小学教师任职资格评审材料审核登记表》:一式2份。按要求逐级审核并签字、盖章,手填。
(九)《河南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简表》中、高级均一式3份。应使用“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规范录入。
(十)《河南省中小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中级一式2份)。《评审表》中各项内容应规范填写并经有关部门审核盖章。(郑州职称网打印)
二、能力和经历材料(下列证明材料用人单位和中心校须严格把关,逐项核实。)(在中学、小学、幼儿园等不同岗位工作过的人员,应在工作经历中予以体现,在不同岗位的聘任年限累计计算,工作业绩合并计算,但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证书须与现岗位一致。)
(一)、专业知识和能力证明:由单位提供证明材料(参考模板一)。(参评中小学一级教师任现职以来讲授过优质课、示范课、观摩课,或被教研部门邀请开展学科教学专题讲座。教研员获得过教育主管部门颁发的本学科教育教学研究类表彰。)
(二)教育教学工作量:教师由单位提供证明材料。提供课程表及相关学校有关证明(副高提供近5年,中级提供4年的)。有听、评课要求的提供听课、评课记录等证明材料,无听、评课要求的不提供(副高提供近5年,中级提供近4年)。(中小学一级申报要求:完成教育部门规定的教育教学工作量,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校领导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3,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可以用其他学科或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幼儿园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教研人员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要到学校指导教学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中小学高级要求:中小学教师每学年完成教学工作量不少于32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较大学校校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规模少于12个教学班的学校校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12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因课程计划、学校性质、规模等原因而课时偏少的学科,任课教师须有其他与教育教学有关的工作量作为补充。
幼儿园教师每学年教学工作量不少于180课时;兼任管理工作的教师不少于专任教师的1/2,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较大幼儿园园长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40节;规模少于8个班的幼儿园园长每学年任课不少于80课时,且每学年听课、评课不少于30节。教研人员应有丰富的教学经验。系统承担并完成1门学科的教学指导和教学研究任务。每学年要有计划地深入学校指导教学,市、县教研员听课、评课不少于60节,省教研员不少于40节)(评委审核该项材料时会与能力经历三、四、五、六及年度考核表对照,要求材料的年份、任教班级、任教学科等信息一致,要求学校职称负责人一定要自信查看。)
(三)教学经历:由单位提供循环教学证明材料,须提供学校教学计划、本人教案等。(胜任本学科各级段的教学工作,任现职以来,能够根据学科特点和学校实际进行本学科的循环教学,或担任过3届毕业班的教学工作;幼儿园教师须完成循环带班工作;教研人员须在现任岗位从事教研工作不少于2年工作经历。其中城市学校教师有在农村学校任教或支教满1年以上者,应优先推荐。(校长、教研员可不作要求)(评委审核该项材料时会与能力经历三、四、五、六及年度考核表对照,要求材料的年份、任教班级、任教学科等信息一致,本人教案要有上课痕迹有反思等内容。要求学校职称负责人一定要自信查看。)
(四)学生管理:附单位有关证明材料、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考核材料和奖励证书等(中小学高级教师:能够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有效进行班级(团队)管理和思想教育,积极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教师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3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2年);或任现职以来承担其他学生管理工作(具体范围见附则)满5年以上(博士研究生要求4年),教书育人成效显著,本人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园)级或上级部门表彰2次。校(园)长申报“教育管理”专业须担任校(园长)满3年以上。(教研员不作要求)(中小学一级教师:教师任现职以来,承担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工作1年以上,在学生管理工作方面受到过校级以上表彰。教研员可不做要求)(评委审核该项材料时会与能力经历三、四、五、六及年度考核表对照,要求材料的年份、任教班级、任教学科等信息一致,另外,班主任年限是否够,是否受到表彰等,要求学校职称负责人一定要自信查看。)
(五)教学效果:提供学校原始教学效果评估材料及评价意见。教研员须提供所指导教师教学成绩的相关证明。(中小学高级教师任现职以来,每学年讲授校级示范课、观摩课、研讨课等公开课1次,或开展学科专题讲座1次。教学效果突出,近5年来至少有2学年教学效果评估获优秀等次。(评委审核该项材料时会与能力经历三、四、五、六及年度考核表对照,要求材料的年份、任教班级、任教学科等信息一致,单位职称负责人认真审核)
校(园)长办学(园)理念先进、效果显著,任现职以来单位持续发展良好;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质量提升、发展素质教育等方面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在同类学校(幼儿园)中位居前列(市属学校要求在本市范围,县、区属学校要求在本县、区范围,乡镇及以下学校要求在乡镇范围),受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提供表彰的文件及表彰证书奖牌复印件或照片)
教研员任现职以来,能较好地组织开展本区域教学研究工作,所在区域学科校本教研工作普及率高,得到本学科教师的一致认可,经单位统一安排,所指导的教师取得优异成绩。)(要提供取得优异成绩的原始材料及依据)
(六)教科研工作: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的良好评价须提供近3年来经单位组织鉴定的意见并附单位负责人签章。(中小学高级教师每学期撰写1篇以上,经学校及以上部门组织评价并认可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在单位举办的学术活动中交流并荣获奖励。或者主持过1项校本科研项目,经学校或业务主管部门认定,该研究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城市学校校(园)长主持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农村学校校(园)长主持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县级教研员主持完成市级教科研课题,乡镇中心校教研员主持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中小学一级教师:每学期至少撰写1篇有一定价值的教学心得、案例或教科研论文,并在单位举办的学术交流活动中获得好评;或参与过1项校本等教科研项目,经学校组织有关专家认定,该研究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教研员指导过至少1项本学科的校本等教科研项目,经本级教育主管部门组织有关专家认定,该研究成果在教育教学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七)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 单位出具素质教育与课程改革证明材料。(中小学一级教师能够指导学生开展研究性学习或综合实践活动,学校评价良好学校出证明;教研员具有较强的课程与教学领导力,能够结合实际对本学科、课程的教育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创新,并取得良好效果,出证明)
(中小学高级教师在教学中面向全体学生,发挥学生特长,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取得突出成绩,具有优秀的经验总结或案例材料等。能够结合学科特点指导学生开展综合性实践活动,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专题知识讲座或社团等课外活动。校(园)长所在学校积极推动课程、课堂教学改革,开展综合实践活动,发展素质教育。积极为学生开设相应的校本课程、专题知识讲座或社团等活动提供条件。
教研员在研究和推进素质教育方面,积极规划、组织和指导区域学科教学实施、教学研究、培训工作,组织区域性的教师培训、经验交流、教学研讨、课堂示范、学术年会等活动,促进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成效显著,有优秀的经验总结或案例材料。)
(八)示范引领:单位出具师德师风证明材料。(经单位统一安排,结对培养青年教师。所培养、指导的2名青年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方面受到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单位出具结对证明,结对协议、指导青年教师方案、证书等)(评委查看结对证明、结对协议、方案、证书等材料,要求单位职称负责人认真审核)
校(园长)长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改革、课程建设、教师专业发展、质量提升、发展素质教育、家庭教育工作等方面成效显著,综合评价在同类学校(幼儿园)中位居前列(市属学校要求在本市范围,县、区属学校要求在本县、区范围,乡镇及以下学校要求在乡镇范围),受到相应教育行政部门认可。
教研员经单位统一安排,有计划地深入学校调查研究和指导教学,能够体现研究深度和个人业务特色,在本地区具有一定的学术影响力,指导的2所基层学校在提升学科教育教学质量方面效果显著,获得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表彰。(有表彰文件、表彰证书或者提供学校的表彰文件及证书、奖牌复印件照片等原始材料)
(九)支教:(城镇中小学教师须有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或支教满1年以上的经历。申报当年年底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教师及高中、幼儿园教师可不作要求。)(支教证明须提供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档案可查的支教考核表;在农村学校任教证明须提供档案可查的当年年度考核表原件和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当年该校属于农村学校的证明,此项是评委主查项,单位职称负责人认真审核)
三、工作业绩
(一) 优质课:提供优质课证书原件、优质课专家评价意见(内容必须填写完整,不得有空)、优质课教案。信息技术与课程融合优质课、实验优质课须同时提供相关光盘或录像。在评审表及评审简表中所获得的优质课、观摩课、示范课证书必须写明时间、课题、评审单位、有获奖等次也必须写明等次、文件号及证书编号等。
(二) 表彰证书:提交证书原件,荣誉证书必须写明时间、发证机关、文件编号、获奖证书编号。
(三) 综合实践:以各级教科研部门规范组织的为主,受到表彰的应提供有关表彰和证书,受到组织观摩学习的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会议通知原件、有关活动的视频等影像资料。同时提供学校综合实践的整体规划。研究性学习应提供指导学生选题、设计方案、开展研究、进行成果展示交流,提供完整的过程性材料。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应提供反映活动主题、活动方案、活动小结等方面内容的过程性、常态化的材料,同时提供学校或上级部门出具的活动认定意见。
(四) 校本课程材料:以各级教科研部门规范组织的为主,受到表彰的应提供有关表彰和证书,受到组织观摩学习的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会议通知原件、有关活动的视频等影像资料。同时须提供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并按照《学校校本课程规划方案》的要求开发、实施校本课程,教师撰写的校本课程纲要通过学校课程审议委员会审议,校本课程教学活动设计方案、课程学习结果评价等材料齐全。
(五) 学生社团活动: 以各级教科研部门规范组织的为主,受到表彰的应提供有关表彰和证书,受到组织观摩学习的须提供教育行政部门会议通知原件、有关活动的视频等影像资料。同时须提供社团制度,要有完整章程、加入、退出机制,定期开展活动制度、每学年一次的校级展示活动评比材料;正常的活动计划、活动实施方案、活动评价意见、活动总结。学生社团辅导教师须提供担任学生社团辅导教师的有关文件、个人在其中发挥的作用等证明材料。
(六) 教科研课题:如满足此条需写明课题完成时间、级别、名次。需提供立项申评书及批准立项的通知书、开题报告、研究过程材料、中期报告、研究报告、结项(鉴定)证书、获奖证书等完备的材料。对于研究周期不满1年、没有投入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不予认可。
四、其他注意事项
1、享受倾斜政策的班主任工作经历、农村学校教师的工作履历以及申报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的校长、教研员的聘任年限和工作履历须经当地县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并签字盖章。
2、用人单位须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任职年限、班主任等学生管理年限、教案、各类证书等严格把关,并在《评审简表》的“单位审核推荐意见”栏内增加填写:单位职称推荐委员会负责人和成员签字。
3、申报中小学高级职称的教师对于达到85分以上,且位居同类人员前15%的人员确定为优秀等次,可替代优质课。
4、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可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同等对待。下一级综合表彰可参照上一级的单项表彰,师德表彰可参照同级别的单项表彰。
5、本表彰中工作业绩等除有特殊规定或明确表述外,均指任现职以来本专业或本学科领域的工作、业绩情况。
6、按农村教师申报的人员须近3年以来在乡、镇及以下学校任教。取得的职称仅限在农村聘任。
7、对在农村教学第一线连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30年,且当年年底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5年的农村教师,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不受单位结构比例限制专设职数考核认定和聘任中小学一级教师,退休后其专设职数自动取消。
8、一线教师申报中、高级教师职称讲课答辩成绩居同类人员中前85%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替代业绩三:A、长期在农村学校一线从事教育教学满15年申报一级教师或满20年申报高级教师,现仍在教育教学一线的农村学校教师。B、担任班主任满15年以上,任现职以来担任班主任满5年以上,现仍担任班主任工作的教师。C、连续在农村学校一线教学任教满30年且在职称评审中讲课答辩合格者。
9、连续在乡村小规模学校任教满15年,现仍在小规模学校任教的一线教师,参加评审中小学一级教师讲课答辩合格者可替代业绩三。
10、请各单位职称负责人仔细阅读豫人社办[2018]95号文件第五章推荐与申报、第六章评审监督。
11、关于倾斜政策:获得中原名师、省特级教师、省级(含)以上优秀教师(两厅表彰)、河南省教育系统师德标兵、河南最美教师、国家基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的主要完成人,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学校从教且教龄男满30年、女满25年的在岗在编教师,符合申报条件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评聘中小学高级教师。在农村连续从教男满25年、女满20年的在编在岗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符合申报条件的,直接评聘中小学一级教师。
12、1. 以县区及主管部门为单位,统一手提袋及颜色。用记号笔在手提袋右上角写明分组编号。申报人每人一袋,袋内装两个档案袋,档案袋上按顺序标识出袋内材料及份数。申报条件、工作业绩要求的材料共放一袋(档案袋一),能力经历材料单独放一袋(申报材料多的可多用一袋)(档案袋二)。用记号笔在档案袋右上角写明分组编号。
2.《河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高级一式3份,用铅笔在每本《评审表》右上角写明专业、分组编号;各主管单位按专业分组编号单独捆绑,不放入档案袋内。(《评审表》第1页“相片”栏内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并在“单位人事部门电话”栏内详细填写单位及个人联系电话。)
3. 经审查合格的《评审简表》(3份)用水笔在《评审简表》每页右上角写明分组编号,用记号笔在对折后的简表背面写明专业、分组编号(只写一张)。分组编号由评委会提供。
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
2019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