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政办〔2016〕61号)要求,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着力造就一支素质优良、甘于奉献、扎根乡村的教师队伍。
一、发放原则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定期将享受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的学校及名单公示,自觉接受全体教师的监督与有关部门的检查。
二、经费保障
乡村教师补助经费纳入财政收支管理。乡村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支教一年以上的城区教师、生活补助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局按1:1比例承担。
三、发放标准及发放情况
根据《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要求,按村委会所在地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700元生活补助。2020-2021学年,我区对符合条件的45所学校1864名教师和42名支教教师,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1508.8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