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的通知》(郑政办〔2016〕61号)、《郑州市教育局郑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郑州市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工作的通知》(郑教人〔2017〕69号)的文件要求,结合东区实际,制定了《郑东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施方案》。
发放对象:郑东新区在编在岗乡村教师
补助范围:乡村学校和教学点
实施时间:2021年9月1号—2022年8月31日
发放标准:根据《郑州市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细则》(郑政办〔2016〕61号)规定标准,按村委会所在地或乡镇政府所在地分别给予每人每月700元的补助标准。
发放情况:已按要求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并报至东区财政,按时进行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