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有效地促进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办学水平,依据国家对学校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学校的办学现状和学校自主选择的发展目标,依据《郑东新区教育文化体育局关于制定第二轮中小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通知》,决定在全区中小学开展第二轮中小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实施情况的督导评估,为做好此项工作,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评估方式
郑东新区教文体局将组织省内外知名教育专家,成立郑东新区第二轮中小学三年发展规划督导评估专家组,分组同时开展督评工作,对各学校的督导评估采取学校自评与专家组到校实地督评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听取汇报、进班听课、座谈访谈、现场观摩等途径开展实地督评工作(评估流程见附件1)。
二、评估对象及时间安排
(一)评估对象为郑东新区52所中小学(含小学30所,初中16所,九年一贯制学校6所)。
(二)评估时间为2020年11月23日—12月22日,每校1天半(督导学校名单及日程安排见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正确对待评估。参加评估的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督导评估,精心组织、认真准备,将接受督导评估作为推动学校三年发展规划的重要契机,全面提高学校教育质量。
(二)明确评估内容。本次督导评估重点关注本轮规划制定及第一年度的目标达成情况。专家对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制定进行诊断,促进持续发展。各校不必刻意准备档案资料(2019年9月—2020年10月),不要求重新装订成盒成册,做好常规档案的梳理即可(指标评估体系见附件3)。
(三)做好准备工作。各学校要在督导评估前提供以下材料:一是2019—2022年学校三年发展规划;二是2019—2022年学校三年发展规划制定及实施情况的自评报告;三是上报两名联络员(校级干部、督导负责人),填写联络员回执(见附件4)。以上材料电子版于11月17日17:00前发送至督导邮箱zdxqjydd808@163.com。
四、工作目标及成效
(一)实施发展性综合督导。通过专家引领、全面检查,评估学校落实发展规划情况,总结学校推进素质教育的经验与成果,查找存在的问题与不足,为学校今后的发展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建立有效的评估机制,以评促发展。通过督导评估,引导学校形成有效的自评机制,提高学校自我规划、自我发展的意识和能力,帮助学校不断改进工作,为学校发展提供专业服务,促进学校全面、和谐、可持续发展。
附件:1.郑东新区中小学三年发展规划督导评估流程
2.郑东新区中小学三年发展规划督导评估日程安排
4.郑东新区中小学三年发展规划联络员回执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