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3-6 岁儿
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东区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加强幼儿园科学管理,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结合东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等级评定的对象
郑东新区经教育行政部门注册、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且办园满两年的幼儿园,可参加等级评定。
二、等级评定的标准
幼儿园等级评定实行分级负责、分等级评估,市督导办负责郑州市示范性幼儿园的评定工作,并负责推荐省级示范幼儿园。实行分级管理后,郑东新区幼儿园等级评定共分2个等级,由低到高分别为:郑东新区一级幼儿园、郑东新区示范性幼儿园。幼儿园等级作为物价、财政、教育部门审核其收费标准的参照依据之一。郑东新区教文体局依据《郑州市示范性幼儿园等级评估标准(修
订)》进行等级评定,总分为1000分。总分700-799分为郑东新区一级幼儿园;800-899 分为郑东新区示范性幼儿园。
三、等级评定的实施
(一)在幼儿园等级评估申报工作中有弄虚作假现象者,取消其参评资格,且两年内不得重新申报,并对相关幼儿园进行通报批评。
(二)郑东新区幼儿园等级评定工作每年组织一次,程序如下:
1.幼儿园开展自查自评,经自查确认已符合申报条件后,填写《郑东新区幼儿园等级评定申报表》,于每年12月底前上报至郑东新区教文体局督导室。
2.组织专家进园摸底排查,收集材料,进行材料审核。
3.摸底排查后达到申报条件的幼儿园,于1至3月进行过程性督导检查。6月底前组织评估专家,对申报等级幼儿园进行评估验收。对符合郑东新区一级幼儿园、示范性幼儿园标准的,由郑东新区教文体局命名“郑东新区一级幼儿园”“郑东新区示范性幼儿园”。
(三)幼儿园自愿申报等级评定。取得办园资格的准办园满两年且符合申报条件的,可申报郑东新区一级幼儿园;申报郑东新区示范性幼儿园,须评定为郑东新区一级幼儿园满一年。
(四)建立评估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评估结果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等级幼儿园动态管理
(一)对郑东新区等级幼儿园实行动态管理。对已确认的郑东新区一级幼儿园、郑东新区示范性幼儿园,从评定之日起,郑东新区教文体局督导室每两年复评抽验。凡发现与评定等级要求不符,或出现严重违纪现象、重大安全事故和教学事故,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社会影响者,取消其已评定等级,责令限时整改,且两年内不得申报等级评定。
(二)对于已确认的郑东新区辖区内的郑州市一级幼儿园,视同为郑东新区示范性幼儿园,对于已确认的郑东新区辖区内的郑州市二级幼儿园,视同为郑东新区一级幼儿园,同时实现动态管理。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