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属各单位,各中心校,各民办学校(幼儿园):
近期,天气逐渐变热,周边地区相继发生几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为进一步加强预防未成年人溺亡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溺亡事故发生,决定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活动,强化要求,切实提高防范意识
(一)各学校要立足自我,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要有“五书一信七活动”。“五书”:1.学生对班主任的安全承诺书;2.家长对学校的安全承诺书;3.学校对中心校的安全承诺书;4.中心校(学校)对教文体局的安全承诺书;5.学校告家长书。“一信”:防溺水致中小学生(幼儿)家长的一封信。“七活动”:1.即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平台开展一次预防溺水专题教育;2.开展知识竞赛、展版宣传、宣誓签字等一系列“珍爱生命预防溺水”安全教育活动;3.每周利用升国旗、队、班会开展防溺水随机教育;4.节假日前集中进行一次主题安全教育;5.召开一次家长会;6.建立一项利用微信、校信通、短信等形式的手机提醒制度,并将预防溺水安全教育纳入课时,真正做到入耳、入脑、入心;7.布置一篇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作业。
(二)提醒家长做到“四个知道一个跟上”。“四个知道”:
1.知道孩子去了哪里;2.知道孩子去干什么;3.知道孩子和谁一起去;4.知道孩子什么时候返回。“一个跟上”:平时的教育管理要跟上。
(三)要求学生在家做到“四个报告六不一会”。“四个报告”:1.向家长报告要去哪里;2.向家长报告去干什么;3.向家长报告和谁一起去;4.向家长报告什么时候返回。“六不”:1.不私自下水游泳;2.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3.不在无家长或监护人带领的情况下游泳;4.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5.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6.不盲目下水施救。“一会”: 学会基本的应急自救、求助、报警方法。
二、认真排查,建立台账,切实突出工作重点
各学校要对所属全部学生,特别是低龄低年级段学生,进行一遍排查,重点排查留守儿童、外来务工子女、父母为服刑人员、单亲家庭或父母双亡等对象的未成年子女,要登记造册建立台账,班主任要掌握本班学生尤其是特殊学生的现实状况,做到底数清、监护情况明,并针对这些特殊对象,采取一定的方式,经常与其监护人进行沟通,提醒监护人发挥作用,保证孩子离校期间的安全。
三、落实制度,实施奖惩,督促各级责任到位
根据上级通知要求,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将纳入2020年度综治和平安校园建设考核,对预防未成年人溺亡专项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通过通报、约谈、挂牌督办、实施“一票否决”等方式进行领导责任督导和追究。对每起未成年人溺亡事故都要进行责任倒查。凡一次溺亡3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溺亡事故的,要进行约谈;一次溺亡5人或短时间内连续发生多起溺亡事故的要挂牌督办,责令限期整改;对工作不负责任、疏于管理、疏于防范、失职渎职导致发生未成年人溺亡事故的,或者瞒报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专项工作期间,各公办单位每周四通过邮箱:jwtjjjaq@163.com民办单位通过邮箱:zdxqmbjy@163.com以简报的形式向教文体局报告一次工作开展情况。出现溺亡事故的要第一时间向教文体局报告,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联系人:公办单位
车继畅 67179076
民办单位 宋 坤 671790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