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 乡级
变更姓名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1、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符合法律要求,不违反公序良俗,理由正当的。 2、公民的姓名用字要符合国家《通用规范汉字表》中的汉字。 3、不属于“正在服刑、正在接受刑事案件或者治安案件调查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结的、行政案件尚未审结或者行政处罚尚未执行完结的,以及其它不宜变更”等五种情形的(以下简称五种情形)。
当场办理/20个工作日
免费
金光路便民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圃田泽路与美秀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0371-86259532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18周岁以下人员变更姓名的,由其父母双方共同提出书面申请,其中属8周岁以上人员变更姓名的,应征得本人同意。

2.12周岁以下人员变更姓名的,符合条件的,予以当场办理。

3.12周岁以上人员变更姓名的,派出所户籍民警受理后,转交社区民警进行调查。经调查符合变更条件的,报经县级公安机关户政部门核准后办理。

1.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