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圃田乡人民政府 乡级
变更民族成份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公民民族成份经确认登记后,一般不得变更。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变更其民族成份一次。 1、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直接抚养的一方不同的; 2、父母婚姻关系发生变化,其民族成份与继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3、其民族成份与养父(母)的民族成份不同的。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在其年满十八周岁之日起的两年内,可以依据其父或者其母的民族成份申请变更一次。
15个工作日
免费
汉风路与贾陈街交叉口东南角圃田户籍室
86252381
周一至周五 早上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由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受理,报派出所所长(主管副所长)审核后,报分、县(市)局户籍民警复核,报治安大队长审批。


1、申请人书面申请;未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应当由其本人提出申请;

2、《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

3、郑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河南省公民变更民族成份审批意见书》。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