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金光路办事处 乡级
暂住登记
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的,应主动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申报暂住登记。其他城市是指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以外的其他省辖市、县(市)(不含常住户口所在地城市内部跨行政区域)。
3个工作日
免费
金光路便民服务中心,户政窗口(圃田泽路与美秀路交叉口向西100米路南)
0371-86259532
工作日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申请人到居住地派出所、警务室或者受公安部门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统称登记站)进行申报;

2.登记站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办理;

3.登记站按照有关规定采集登记人员信息,录入河南省流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为申请人制发《暂住登记凭证》。

1.申请人居民身份证;

2.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相片二张;

3.其它有关证明材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