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到派出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派出所户籍民警核查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确认当事人未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入户的,报分、县(市)局户籍民警审批。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户口迁移证》;
3、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