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圃田乡人民政府 乡级
持证未落户在原迁出地恢复户口
户籍派出所或其他户政窗口
从户口所在地迁出户口,领取户口迁移证后,因故未到迁入地落户,又返回原迁出地定居的,可申请恢复户口。
20个工作日
免费
汉风路与贾陈街交叉口东南角圃田户籍室
86252381
周一至周五 早上9点-12点 下午13点-17点

申请人到派出所提出申请,材料齐全,派出所户籍民警核查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确认当事人未在迁入地公安机关入户的,报分、县(市)局户籍民警审批。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户口迁移证》;

3、本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电子身份证)。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