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 乡级
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最低生活保障
凡是本市城市居民,其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户籍所在地城市低保标准的,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均可申请城市低保待遇。
城市低保标准应与当地居民消费性支出相衔接,原则上在当地上年度城市居民消费性支出30%至35%之间确定。对低保对象中的“孤老”、“孤儿”特殊对象,每人每月增发200元;对享受城市低保待遇的一级残疾人、在校大学生、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增发100元。
每周一至周五 上午八点半至十二点 下午三点至五点 法定节假日除外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人民政府民政所
0371-62361583

申请材料:1、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或法院判决书)、收养证或其他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2、残疾证、劳动能力状况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优抚对象证明、下岗证、离(退)休证、就业登记证明、养老保险证明、失业保险证明;3、法定赡养(扶养、抚养)人家庭成员收入证明、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证明、下岗职工基本生活费证明、企业职工遗属生活补助费证明;4、拆迁协议、归侨生活补助费证明、领取一次性补偿金的数额及用途证明;5、有关裁决、判决、协议及其他相关材料等。



办理流程:个人提出申请——村、乡镇审核——区级审批——区级发放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