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 乡级
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城乡最低生活保障
行政确认
(一)人均耕地 0.3 亩(不含)以下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 100%核定为每人每月 730 元;人均耕地 0.3 亩 (含)以上的低保家庭,其低保标准按照新标准的 70%核定为每 人每月 511 元。 (二)按新标准 70%核定低保标准的低保家庭,其耕地收益 不计入家庭收入,根据困难程度按照农村低保政策分为 A、B、C 三类,分别按核定低保标准的 100%、80%、60%发放低保金。 (三)单独申请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二代)的一 级、二级重度残疾人和三级智力残疾人、三级精神残疾人以及单 独申请的患有重特大疾病的低保对象,家庭人均耕地 0.3 亩(不 含)以下的,按照每人每月 730 元发放低保金,家庭人均耕地 0.3 亩(含)以上的,按照每人每月 511 元发放低保金。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8:00
杨桥办事处便民服务大厅民政窗口,杨桥办事处万滩村人民路1号
0371-62298008

1. 申请人书面申请书;

2. 申请人户口簿、身份证、其他证明其家庭成员身份关系的证明原件;

3. 残疾证、劳动能力证明、学生证(或入学通知书);

4. 有劳动能力家庭成员的收入状况。

1. 受理: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或其他代理人向办事处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审核:由办事处受理-办事处组织村(居)委会入户调查、民主评议、经济状况核对-乡级审核、公示;再由区级民政部门审核材料、入户调查、审批公示;

3. 办结:区级民政部门审批-发给低保金领取证-发放低保金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