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郑东新区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申请表(需填写家庭所有成员信息、领导务必签字)
2.郑东新区申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收入证明(所在保人员务必有附件2)
3.郑东新区城市低保家庭总收入情况登记表
4.郑东新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入户调查表(注:家庭成员情况及赡养义务人员家庭情况务必填写完整)
5.郑东新区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承诺书(所有在保人员务必有附件6)
6.郑东新区城乡低保对象民主评议表
7.个人申请书
8.户口本(户口本首页及家庭成员每一页)复印件,所有家庭成员身份证复印件,低保证复印件
9.残疾人需残疾证复印件
10.无劳动能力者需办事处签字盖章证明,若有医院诊断需提供证明原件,若年满18周岁在校学生需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及在校证明
11.公示栏照片和入户复查照片(至少各两张)
12.老年人纳入低保需提供有无子女证明,若无子女需提供不纳入五保或者三无得证明
(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
(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由乡镇办审批。
(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