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郑东新区政法委 县级
2024-04-02 2024-04-02
开展诉前调解 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

举措内容:

2022年以来,郑东新区人民调解中心不断深化调解大格局,通过与辖区内的法院沟通对接,建立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有效实现了辖区内矛盾纠纷调解率和调解成功率明显提高、化解矛盾及时有效、诉调对接良性互动、诉调效果相得益彰的工作目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方式,有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创新亮点:

郑东新区人民调解中心联合郑州市郑东新区调解协会开展诉前调解工作,受理辖区内各类民商事纠纷,包括刑事附带民事纠纷的民事部分,但婚姻关系、身份关系确认案件以及其他依案件性质不能进行调解的除外。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调解案件,案件于2日分派至郑东新区调解员个人系统,调解员及时对案件进行受理,预约当事人线下或线上进行调解。线下调解地点根据实际情况选在人民法院或调解中心进行。

诉前调解一般由一名调解员主持。对于重大、疑难、复杂或者当事人要求由两名以上调解员共同调解的案件,可以由两名以上调解员调解。当事人具有正当理由的,可以申请更换调解员。

诉前调解的期限为30日,双方当事人同意延长调解期限的,以再延长30日。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出具调解协议书;期限届满无法达成调解协议,当事人不同意继续调解的,终止调解。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应当用书面形式记录无争议事项和调解情况,并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调解成功后,出具司法确认申请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

调解成功的案件,在法官或法官助理的指导下,由调解书记员制作出具经双方当事人及调解员签字的《调解协议书》,并加盖郑东新区人民调解中心印章或者郑东新区调解协会印章。经调解员调解达成调解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或者申请出具调解书。

创新成效:

自开展诉前调解工作起,调解中心派驻至自贸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有4名,接收的案件纠纷类型主要以买卖合同纠纷、租赁合同纠纷居多。2023年承接诉前调解案件3368件,其中调解成功728件,调解成功率为22%。

派驻至高新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有13名,接收的案件纠纷类型主要以民间借贷纠纷、劳动争议纠纷、劳动合同纠纷为主体。2023年承接诉前调解案件9933件,其中调解成功3398件,调解成功率34%。

创新意义:

一是程序灵活高效:一般的调解期限为一个月,调解员可以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在线调解技术,开展远程视频调解,更加灵活便捷。

二是节约成本:诉前调解纠纷立“诉前调”案号,当事人无需预交案件受理费,调解不成功不收取任何费用,调解成功后出具司法确认函,减半收取诉讼费,对于小标的额案件不收取诉讼费。

三是保护隐私。诉前调解一般不公开进行,调解过程充分保护个人隐私及商业秘密等不便公开的信息,调解成功后若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或民事调解书也无需公开。

四是促进和谐。诉前调解的显著特征即为化干戈为玉帛,不似诉讼程序的剑拔弩张,调解员的居中调解沟通,情理交融,可以避免很多不必要的冲突、争执,可以有效维护双方关系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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