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 县级
创业担保贷款申请(企贷)
1.财政部关于印发《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金〔2016〕85号); 2.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财金〔2018〕22号); 3.《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工作的通知》(郑财商〔2018〕19号); 4.《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担保贷款工作的意见》(郑人社办〔2017〕151号); 5.《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郑政文〔2019〕86号
属于《统计上大中小微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小型、微型企业。
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小微企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前12个月内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不包括大学生村官、留学回国学生、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达到企业现有人数1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8%),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申请时小微企业新吸纳的人员应不在其他单位就业。
20个工作日
详见附件
当面告知
详见附件

1)《郑州市创业担保贷款企业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3)营业执照、相关行业准入许可证等经营项目证明;

4)吸纳人员的《就业创业证》、劳动合同;

5)员工工资发放材料;

6)反担保相关材料;

7)其他按规定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

县(市、区)人社经办机构受理、审核创业担保贷款主体资格、吸纳就业人员情况,审核通过后报市经办机构;市经办机构核对后,转交担保机构;担保机构审核、核保、签订担保合同、核定担保额度,办理不动产抵押登记手续,转交经办银行;经办银行根据其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还款能力等办理各类手续,核定贷款金额,发放贷款。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