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 县级
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领
1.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2017〕33号); 2.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豫人社〔2016〕1号); 3.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河南省“政府购岗”岗位基本工资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7〕79号); 4.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豫财社〔2018〕8号)。
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社会保险补贴实行"先缴后补"的办法,在下一个缴费年度补贴上一个缴费年度。就业困难人员首次申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6个月。现行补贴标准养老保险为按照灵活就业人员保底基数缴费标准的2/3,医疗保险为实际缴费的2/3。每人只能在常住地或户籍地申请一次,不可重复申请。
实现灵活就业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就业困难人员
一般按月申请办结
详见附件
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详见附件

1.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申请表;

2.《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3.毕业证书复印件或学籍证明;自主创业(个体经营)者提供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4.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明细账(单)及完税证明;

5.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1.申请。申请人向常住地或户籍地所在乡(镇)、办事处申请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2.受理初审。符合条件且材料齐全的,工作人员予以受理,对申请人提交的社会保险补贴申请材料进行审核,计算补贴金额。将初审结果提交管委会人事劳动局,经审核完成后录入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3.审核公示。管委会人事劳动局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及办事处初审结果进行审核。对符合补贴条件的享受补贴人员名单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

4.资金拨付。补贴人员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申请者本人银行账户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