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 县级
2020-03-25 2020-03-25
2020年3月25日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2020325日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0325日-2020331日(5个工作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

郑州市商鼎路南侧、聚源路东侧

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河南聚力联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郑州市东周水厂位于郑州市聚源路与商鼎路交叉口东南角,该厂1998918日开始建设,2000525日并网投产,设计供水能力20m3/d。东周水厂水源原为北郊水源地黄河地下侧渗水,水质安全性较低。2018116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通报2018年前三季度《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水质目标完成情况的函,提出北郊地下水井群存在铁、锰、砷等超标现象,建议采取有力措施,完成《水十条》规定的重点任务和水质目标。同时,根据总体安排,正在抓紧推进水源调配工程,郑州自来水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拟投资80148.47万元建设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拟使用新水源代替地下水,从根本上解决东周水厂的水源问题。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郑州市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1)东周水厂提升工程,将以南水北调水为常用水源,黄河水为备用水源,在东周水厂南水北调水源工程的水资源配额及引水配水系统确定前,暂时采用黄河水。(2)由于花园口取水泵房设计尚未完善及原水管道铺设具体线路尚未确定,故花园口取水泵房建设及其原水管道铺设也不在本工程范围内。故本次环评评价对象为:原东周水厂生产系统改造,供水能力20m3/d,配套建设污水排放专管铺设,新建智慧水务中心(G3)等,并对供电系统进行改造。

1.废气

项目有机试剂、酸性试剂在使用过程中会挥发少量的有机废气和酸雾,综合楼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由抽气管道引入1干式酸雾净化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15m排气筒排放;水质中心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集气罩收集后由抽气管道引入1干式酸雾净化塔+光氧催化+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由26m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收集后引入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楼顶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 2 二级标准,同时符合《关于全省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治理工作中排放建议值的通知》中其他行业排放建议值:非甲烷总烃 80mg/m3,去除率≥70%,以及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盐酸雾、硫酸雾、硝酸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要求;二氯甲烷、三氯甲烷、磷酸雾、碱雾排放浓度参考上海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17933-2015),能够满足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浓度为满足河南省《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类排放限值(≤1.5mg/m3)和去除效率(≥90%)的要求。

2.废水

DW001排口以黄河水为水源时,污泥浓缩池上清液与纳滤浓水一同经排放专管排入七里河,废水排放量为5958460.75m3/a16324.55m3/d),排水水质为COD 28.01mg/L、氨氮 0.71mg/L、总磷0.04mg/L;以南水北调水为水源时,仅污泥浓缩池上清液经排放专管排入七里河,废水排放量为1680660.75m3/a4604.55m3/d),排水水质为COD 12.75mg/L、氨氮 0.20mg/L、总磷0.02mg/L;两种运行模式下,DW001排口的污染物浓度均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二级标准以及《贾鲁河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908-2014)表2标准限制要求;超滤池、纳滤池化学清洗废水经pH调解池处理、实验室废水经“pH调节池+絮凝沉淀池处理后与经化粪池处理后的生活污水一同经市政污水管网排入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经预测该部分废水的排水水质为COD 57.41mg/LSS 101.55mg/L、氨氮1.28mg/L、动植物油0.04mg/L,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和郑州新区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

3.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设备主要有水泵、排污泵、空压机、离心泵、加压泵、设备风机等设备,经类比调查得各种设备的噪声声级在75100 dB(A)之间。通过评价要求的基础减振、厂房隔音、绿化衰减后,厂界四周噪声能够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限值。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为自来水处理工艺中产生的脱水污泥(4106.25 t/a)、活性炭滤池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730t/a),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物(0.5t/a)、废反渗透膜(2.0kg/a)、废超滤膜(5.7m2/a)、废纳滤膜(4m2/a)、实验废液(0.88t/a)、废试剂瓶(0.08t/a),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0.12t/a),职工生活产生的生活垃圾(2.5t/a)。脱水污泥集中收集后定期运输至污泥处置厂进行处置,活性炭滤池定期更换的废活性炭返回生产厂家进行活化后再生利用,超滤池产生的废超滤膜、超纯水制备产生的废反渗透膜定期由厂家回收处理,实验室产生的废包装物、纳滤池产生的废纳滤膜以及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定期交当地环卫部门处置,实验室产生的废液、废试剂瓶、废气处理设施产生的废活性炭统一收集,分类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均能得到合理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371—67179273  邮箱:zdhuanb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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