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日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 | 时间 | 文件 |
1 | 郑东新区云溪苑、凤栖苑无干扰地热供暖项目 | 郑东建环表[2020]22号 | 2020-12-1 | 详见附件 |
2 | 郑州四棉纺织有限公司低氮燃气蒸汽锅炉供热技改项目 | 郑东建环表[2020]23号 | 2020-12-1 | 详见附件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内向郑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自公告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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