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18日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8日-2020年12月24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新增 12T/h 蒸汽热源机组项目 | 郑州市郑东新区白沙镇商都路 4401 号 | 富鼎精密工业(郑州)有限公司 | 河南极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所在地郑东新区电厂蒸汽将于 2020 年 10 月 30 日停止使用,为解决电厂关停后将造成郑东新区内现有用热企业无可用热源,无法生产的状况。为解决企业实际生产用热需求,保证生产平稳运行,富鼎精密工业(郑州)有限公司根据自身用热需求,决定投资 800 万元,新增12T/h 蒸汽热源机组作为集中供热电厂关停后的替代热源,进行蒸汽生产。 | (1 )废水 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营运期废水为纯水制备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经白沙组团污水处理厂进行集中处理后,最终排入贾鲁河,废水防治措施可行。 (2 )废气 本次工程共建设 1 套 12t/h 热源机组进行供热,废气主要为热源机组燃烧废气。热源机组燃烧废气 NO X 、SO 2 、烟尘、林格曼黑度的排放浓度均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 3 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燃气锅炉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制要求(NO X ≤80mg/m 3 ,SO 2 ≤20mg/m 3 ,烟尘≤10mg/m 3 ,林格曼黑度≤1 级),同时满足《郑州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我市锅炉综合整治工作的通知》(郑环攻坚办[2019]108 号)排放限值要求(NO X ≤30mg/m 3 ,SO 2 ≤10mg/m 3 ,烟尘≤5mg/m 3 )。 (3 )噪声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为热源机组、各类泵等设备运行产生的机械噪声,设备均位于车间内。经预测,本项目噪声采用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治理后,各厂界噪声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级标准的要求。评价认为,采取相应的措施后,对周围的声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4 )固体废弃物 本次工程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其中一般固废为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危险废物为废离子交换树脂。废离子交换树脂收集后经厂内暂存后送由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废反渗透膜、废活性炭更换后由生产厂家回收。综上所述,本项目污染治理措施可行。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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