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3月9日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拟审批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2年3月9日-2022年3月15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郑东新区航运码头及相关配套工程 | 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 |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水务局 | 天津中环宏泽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项目连接龙子湖、龙湖、象湖、如意湖四个湖泊,涉及贾鲁河干流与魏河(含魏河改线和魏河故道)、金水河、熊耳河、东风渠、潮河、七里河、徐北沟等9条支流,以及如意河、昆丽河两条景观运河。岸线使用长度1048.35m、水域使用面积124900㎡、陆域占地面积4832㎡。工程分两期进行,一期建设5座码头、一个疏浚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二期建设19座码头及相关配套设施。
| 1、废气 在易冲刷岸坡设置排水沟等临时拦挡,各施工场地内设截水沟、沉淀池、清水池等,陆域施工废水经由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疏浚废水经由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流河道;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经由污水管收集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由陈三桥污水处理厂和马头岗污水处理厂(龙湖水务中心码头、西运河游船经停码头、卢森堡中心游船码头排往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其余码头污水排往陈三桥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标排放;营运期生活污水及公共卫生间废水经由化粪池处理后接入市政管网由陈三桥、马头岗污水处理厂(具体码头去向同上)处理后达标排放;船舶含油废水经专用容器收集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不外排。 2、废水 施工期严格按照《郑州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尽可能减小扬尘对环境空气的影响;加强对施工作业机械设备及车辆的管理和维护,使用合格油品,确保尾气的达标排放;加强营运期船舶的管理维护,使用合格油品;安排专人负责施工期和营运期场地周围及路面的卫生 3、噪声 施工期在保证施工安全和进度的前提下尽量采用低噪声设备,并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根据《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确定合理的工程施工场界,合理布局施工现场,场界外围设置施工围挡;对可固定作业噪声较大的施工机械设备将其安置在临时房间内并设置隔音板;严格控制施工作业时间,不在夜间施工;加强施工期噪声监测,发现施工噪声超标或对附近居民点产生影响应及时采取有效的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采取地面吸声、空气吸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减小船舶运行噪声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4、固废 施工期工程弃土及港池开挖疏浚产生的淤泥由清运车统一转运至象湖西北侧弃土场苫盖处理;施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场地内放置的垃圾桶、垃圾箱等收集后统一存放到垃圾暂存点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营运期游客及工作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做到日产日清;在维修区设置危废间,营运期船舶维修产生的废机油暂存在危废间定期交由又资质的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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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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