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2日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对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情况予以公告,公示期为2021年4月2日-2021年4月9日(5个工作日)。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河南艾普特电力技术有限公司室外X射线探伤项目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商鼎路78号升龙广场 3号楼B座1621 | 河南艾普特电力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拟购买1台CP160B型便携式X射线探伤机(管电压160kV,管电流0.5mA) 开展室外探伤活动;属于工业用Ⅱ类射线装置,探伤作业地点不固定。 | (1)现场探伤,探伤作业人员利用辐射剂量巡测仪巡测,将作业场所中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15μSv/h以上的范围内划为控制区,控制区边界悬挂清晰可见的“禁止进入X射线区”警告牌;将控制区边界外、作业时周围剂量当量率大于2.5μSv/h的范围划为监督区,并在其边界上悬挂清晰可见的“无关人员禁止入内”警告牌,必要时设专人警戒。探伤人员佩戴个人剂量计,探伤机操作人员延时开机后退至控制区外操作。该布局基本满足《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中现场探伤分区设置要求。 (2)建设单位进行现场探伤时,工作前先根据现场特点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区界设警戒线、警示灯和警示标志,探伤必要时安排人员管理。开机后根据实测值按照《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现场探伤工作人员均拟佩戴个人剂量计,佩戴个人剂量报警仪、直读式剂量计,探伤现场防护措施能够满足要求。 |
2 | 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室外X射线探伤项目 | 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正光北街40号华能河南大厦六楼606室 | 润电能源科学技术有限公司 | 四川省核工业辐射测试防护院(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拟将存放于郑州市二七区嵩山南路85号的8台便携式X射线探伤机(型号为XXQ-2005定向机4台,型号为XXQ-2505定向机2台,型号为XXQ-3005定向机2台)搬迁至华能河南大厦三楼306室,开展室外探伤活动;属于工业用Ⅱ类射线装置,探伤作业地点不固定。 | (1)进行现场探伤时,工作前先根据现场特点设置控制区和监督区,区界设警戒线、警示灯和警示标志,探伤必要时安排人员管理。开机后根据实测值按照《工业X射线探伤放射防护要求》(GBZ117-2015)划定控制区和监督区边界。现场探伤工作人员均拟佩戴个人剂量计,其室外探伤现场防护措施能够满足要求。 (2)X射线探伤机在工作状态时,会使周围的空气产生电离产生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少量臭氧和氮氧化物直接进入大气中,臭氧在空气中短时间可自动分解为氧气,这部分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探伤洗片会产生废显(定)影液和废胶片,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的HW16感光材料废物,无放射性,应集中收贮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 |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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