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管委会建设环保局 县级
2021-07-20 2021-07-20
郑东新区建设环保局 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郑东新区2021年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抽查计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落实市监管领域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责任,强化事中事后协同监管,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效能,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结合郑东新区实际,制定了郑东新区2021年生态环境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监管抽查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权责法定、依法行政,强化源头治理、协同监管,全面贯彻落实《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郑东文〔2021〕30号)精神,通过开展部门“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对违法者“利剑高悬”,依法严格监管;对守法者“无事不扰”,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检查。实现部门间履职信息的高效互通、共享共治,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监管格局,切实凝聚监管合力,提升监管效能。

二、工作任务

(一)确定监管对象

全区范围内由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经营范围中包含城市污水处理业务的市场主体。

(二)明确抽查比例

年度抽取比例不低于20%。

(三)组织联合检查

1、发起部门:生态环境部门

检查事项:环保审批手续;台账记录;生产、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达标排放情况等。

2、参与部门:市场监管部门

检查事项:(1)营业执照(登记证)规范使用情况的检查;(2)经营(业务)范围中无需审批的经营(业务)项目的检查;(3)法定代表人、自然人股东身份真实性的检查;(4)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5)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四)检查时间:2021年7月20日至12月30日。

三、抽查流程

(一)准备阶段

发起部门依托全省统一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部门协同监管平台——河南)(以下简称省级平台),制定抽查事项清单、抽查计划、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参与依据监管方案,将本部门拟参与联合抽查的执法检查人员名单报送发起部门,由发起部门统一随机抽取各部门的执法检查人员,组成联合抽查组。执法检查人员信息应包括姓名、所在单位、职务、性别、专业、执法证件号码(或身份证号码)和联系电话等。

(二)名单抽取及派发阶段

1、发起部门通过省级平台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检查对象及其匹配的执法检查人员,形成联合抽查任务匹配情况一览表,包括市场主体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以及抽查机关、执法检查人员姓名及执法证件号码等内容。

2、发起部门在随机抽取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将联合抽查任务匹配情况一览表送交参与单位,参与单位在两个工作日完成比对和确认。核对无误后,在20个工作日内,统筹安排抽查日程,确定各个联合抽查组和抽查方式,生成一户检查对象一份生态环境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组织实施联合抽查。

(三)组织检查阶段

1、预查比对。执法检查人员按照检查任务要求,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和档案资料等,掌握被检查对象基本信息和动态状况。

2、现场检查。检查小组应根据情况确定是否告知检查对象;需要提前告知的,当在现场检查前以书面或电话、传真等形式,告知被检查对象检查的时间及配合检查的要求,提示准备好相关资料;不宜告知的,不得向检查对象透露情况,不发放部门联合检查告知书。检查小组对被检查对象实施核查时,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工作程序规定进行,检查人员应当如实记录核查情况;检查中发现其他违法线索的,将法移交相关部门处理。检查事项全部完成后,要求被检查对象在生态环境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签字或盖章。被检查对象拒绝签字或盖章的,由执法检查人员在记录表上签字说明。

3、形成检查结果。执法检查人员根据各个事项检查情况,填写生态环境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四)结果公示阶段

执法检查人员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公开”的原则,将生态环境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中涉及本部门的检查结果信息录入省级平台,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责任分工,认真抓好落实。要高度重视“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工作,按照“谁发起、谁牵头”原则,发起部门负责制定计划、组织实施联合抽查任务,参与部门按照计划要求按时参加联合抽查;各部门应积极筹划,精心组织,加强宣传,严格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部门规章规定,认真履行监管职责,按时完成各项检查工作。

(二)加强沟通联系,密切协调配合。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联合抽查的工作安排,密切协作,各有关单位要配合发起部门做好联合抽查的组织实施,确保联合抽查有序开展。

(三)统一监管目标,减轻企业负担。在联合抽查工作中,要注重服务与监管相统一,检查人员在监督检查工作中要廉政执法,依法行政,切实增强检查活动的集约性、简便性与有效性,避免增加企业负担。

(四)做好信息公示,促进信用监管。要强化抽查检查结果公示的运用,严格按照《河南省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及时通过省级平台录入抽查检查结果,抽查结果由省级平台自动归集到市场主体名下,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向社会公示,促进形成企业诚信自律的社会氛围。

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杨得利,联系方式67179271

郑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任丽霞,联系方式67179381

 

附件:

1、生态环境领域部门联合抽查情况记录表

2、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部门联合检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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