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决扛起美丽中国、美丽河南建设政治责任,郑东新区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坚定实施高质量生态创建工作。
2022年3月,郑东新区成立了省级生态区创建领导小组;2022年4月启动编制《郑东新区省级生态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2022年8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于2023年2月正式印发《郑东新区省级生态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郑东文〔2023〕32号);2023年6月制定印发了《郑东新区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启动编制《郑东新区省级生态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2022年8月通过省生态环境厅专家评审;于2023年2月正式印发《郑东新区省级生态区建设规划(2021—2025年)》(郑东文〔2023〕32号);2023年6月制定印发了《郑东新区省级生态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
《规划》印发后,郑东新区通过制定工作方案、分解任务台账、明确分工、强化督导检查一系列措施有力推进各项创建工作任务落实。2023年10月,郑东新区管委会对生态创建阶段性工作进行总结分析,形成了《郑东新区省级生态县创建工作报告》《郑东新区省级生态县创建规划实施情况报告》《郑东新区省级生态县创建技术报告》,并向生态环境厅提交了技术评估请示。
下一步,我区对照整改要求和《河南省省级生态县管理规程》和《河南省省级生态县建设指标》,持续推进规划项目实施、完善工作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