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郑东新区服务中心 县级
2026-04-07 2026-04-07
2026年公租房政策调整及选房流程

郑好办APP自主选房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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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一)房源选定后,系统生成电子合同,申请人需仔细阅读并完成在线签约(不超过1小时),1小时未签约的房源将自动释放,申请人可重新进行选房。

(二)每户仅能选择一套,签约后不可更改。签约完成后,按照发送短信要求办理入住等相关手续。

(三)已选房并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后5日内未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或未办理入住手续的,其保障资格作废,自作废之日起两年内不得提出保障资格申请。

公租房申请申请条件

(一)户籍/社保条件:本市市区户籍申请对象具有本市市区户籍1年(含)以上或者非本市市区户籍申请对象在本市市区正常缴纳养老保险且申请之日前连续满12个月(含)以上。

(二)年龄条件:单身人员申请时应年满28周岁;

(三)房产条件:在本市范围内无自有房产(房产转移需满3年,有房产登记家庭夫妻离异后一方单独提出申请时需满3年);未享受过拆迁安置补偿、人才购房补贴,未购买过政策性住房和未租住公有住房;

(四)收入条件: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低保标准6倍;

(五)工商条件:在各类企业中认缴出资额合计不超过15万元;

(六)车辆条件:购有车辆的不超过1台,且非营运车辆15万元以下(以机动车统一销售的发票价税合计金额为准);

(七)信用条件:未列入“征信黑名单”、未被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经法院生效判决犯罪的;

(八)其他条件:申请人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员,可由其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通过发放货币化补贴方式予以保障)。

申请方式

(一)网上受理:申请对象通过“郑好办APP-郑好住-公租房-我要申请公租房”网上自主办理。

(二)窗口受理:申请对象就近到住房保障部门服务大厅递交资料。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