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县级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办事指南
1.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和水质、水量检测设施; 3.排放的污水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有关排放标准;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2013年10月2日国务院令第641号)第二十一条: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以下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向城镇排水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城镇排水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重点对影响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安全运行的事项进行审查。排水户应当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第三条: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城镇排水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排水许可证书的颁发和监督管理。
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郑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并联审批一口受理综合服务区综合受理窗口(熊儿河路与众旺路交叉口东南角)
0371-67179872
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1、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

2、营业执照

3、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材料

4、排水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5、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

6、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7、排放口水质检测证明


1、办理程序:受理—审核—办结

2、承诺办结时限:6个工作日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