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县级
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关于招标代理机构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五十条第一款:招标代理机构违反本法规定,泄露应当保密的与招标投标活动有关的情况和资料的,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暂停直至取消招标代理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小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10000㎡以 下的。 处罚标准: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六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 得。 2.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中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10000㎡以 上50000㎡以下的。 处罚标准: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六以上百分之八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 所得。 3.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市政工程属于大型工程的;其他涉案工程面积50000㎡以 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处二十万元以上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处单位罚款数额百分之八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 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禁止其一年至二年内代理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并予以公告,直 至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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