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综合执法局 县级
关于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处罚
关于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 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 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 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 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1.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 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改正后能立即改正的。 处罚标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改正后,未能立即改正的;或有施工工地未设置硬 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 措施的二项及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的。 处罚标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2.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改正后能立即改正的。 处罚标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改正后,未能立即改正的;或有建筑土方、工程渣 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二项及以上的;或造成严重危害 后果的。 处罚标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3.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 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 (1)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改正后能立即改正的。 处罚标准: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2)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经责令改正后,未能立即改正的;或造成严重危害后果 的。 处罚标准: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67179810
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