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郑东新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局) 县级
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一般:1.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 1 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 个月以上一年内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处二万元以下罚款。 2.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 2 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 个月以上一年内或者有 1 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年以上 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或者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 要负责人 6 个月以上一年内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处二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较重:3.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 3 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内或者2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或者高危行业生产经营 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四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 4.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 6 个月以上一年内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处四万元以上七万元以下罚款。严重:5.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 理人员一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的。 处七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特别严重:6.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 1 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 个月以上一年内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万元以上十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对 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处二万元罚款。7.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 2 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 个 月以上一年内或者 1 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年以上未按照规 定经考核合格,或者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 6 个 月以上一年内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逾期未改正的。 处十二万元以上十四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8.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有 3 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6个月以上一年以内或者2名以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或者高危行业生产经营责任人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一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逾期未改正的。处十四万元以上十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9.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 个月以上一年内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逾期未改正的。处十四万元以上十七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万元以上四万元以下罚款。10.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一年以上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格,逾期未改正的。处十七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四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轻微:11.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变更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 6 个月内未按照规定经有关部门对其安全生 产管理知识和能力考核合格,以及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能 力考核合格证超过有效期 6 个月内未按照规定经考核合 格的,并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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