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县级
农业机械购置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以下简称“购机者”),其中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根据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农业“四优四化”、农业转型升级、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高效发展等工作要求,我区按照郑州市在中央财政补贴范围内选择的14大类30个小类61个品目机具进行补贴
农机购置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同一种类、同一档次农业机械原则上在全区实行统一的补贴标准,具体定额补贴标准按《河南省2018-2020年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另发)执行。
郑东新区2018-2020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方案 郑东办【2018】50号、郑东新区2021-2023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工作方案郑东办【2021】5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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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
60日
0371-67179538
0371-67179538郑州市郑东新区农村工作办公室(龙湖中环路金融智谷2号楼)

1.购机者自主向郑东新区农机主管部门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其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由购机者和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实行牌证管理的自走式先行办理牌证照。严禁以任何方式授予补贴机具产销企业进入农机购置补贴辅助管理系统办理补贴申请的具体操作权限,严禁补贴机具产销企业代替购机者到郑东新区农机主管部门办理补贴申请手续。

2.购机补贴对象凭身份证明材料(个人为身份证和村委会证明,农业生产经营组织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法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乡(镇)办事处农机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并填写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乡(镇)办事处农机管理机构收到申请表要在签署意见后,连同身份证明材料及时送达郑东新区农机管理部门。

3.郑东新区农机管理部门对补贴资格进行确认,无异议后,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

4.公示无异议后,由郑东新区农机管理部门会同管委会计划财政局发给购机者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

5.郑东新区农机管理部门在已确认购机对象提交购机补贴手续1个月内,要及时认真审核补贴信息表、补贴指标确认通知书、补贴机具发票、补贴标准、补贴金额、购机对象开设的银行账户(卡、折)和所购机具。确认无误后,分期分批向管委会计划财政局提出补贴资金结算申请,并对所提供上述材料的合规性、准确性负责。

6.郑东新区农机主管部门在受理补贴后应在购机者原购机发票上加盖“已享受农机购置补贴”印章。

主要包括:购机人员人机合影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机械合格证原件与复印件、村委会证明和农机购置补贴申请表,购机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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