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县级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办证指南
辖区内公共场所
行政许可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
【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号)【行政法规】《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国发〔1987〕24号2016年2月6日修订)【行政法规】《艾滋病防治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57号)【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整合调整餐饮服务场所的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12号)【国务院文件】《国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2〕52号)【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0号2017年12月26修正)【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全面推开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发〔2018〕27号)
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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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公共卫生管理条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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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行政机关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交与其申请的行政许可事项无关的技术资料和其他材料。
咨询电话:0371-67179693
投诉电话:0371-67179644
郑州市郑东新区众旺路熊儿河路交叉口向南10米路东行政服务大厅A15窗口
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夏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30-18:00; 冬季:上午08:30-12:00 下午 14:00-17:30
可通过关注公众号“卫监直通车”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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