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罚决定书文号:郑卫公共罚【2022】6001
处罚名称:郑州郑东新区美研社美甲店
处罚类别:行政处罚
处罚事由: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美甲服务
相对人名称:郑州郑东新区美研社美甲店
处罚依据:郑州郑东新区美研社美甲店未取得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美甲服务的行为,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四条第一款、第八条及《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参照《河南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及适用规则等相关制度》(2020年版)相关规定,给予:1.警告;2.处以人民币壹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处罚单位:郑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0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