催 告 书
文号:郑卫医催〔2025〕1002号
被处罚人(单位/个人):郑州金方三观医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0MACMJ41E44;法定代表人:李振清;性别:男;年龄:71岁;民族:汉族;住址:河南省新安县北冶乡杨沟村印西组;身份证号:41XXXXXXXXXXXXXX18;联系电话:15XXXXXXX01;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十里铺街8-17号)
你(单位)尚未履行我机关于 2024 年 06 月 07 日对你作出的行政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编号:郑卫医罚〔2024〕1007号,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将罚没款59751 元、加处罚款 51000 元缴至 郑州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商业网点 并履行下列义务 / 。如不履行上述义务,本机关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如你(单位)对此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有关规定,可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到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进行陈述和申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