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根据《原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卫医发〔2008〕35号)文件精神,现将申请登记医疗机构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日期为2023年11月9日至 2023年11月13日。
对拟登记医疗机构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应实事求是,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郑东新区社会事业局行政审批科
电话:67179693
地 址:郑东新区政务服务中心 邮编:45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