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社会事业局 县级
2023-11-07 2023-11-07
医师(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多机构备案(权限内)法律法规政策文件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3号) 第十条:“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对于拟执业的其他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分别申请备案,注明所在执业机构的名称。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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