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应急明电〔2021〕1号)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的补充通知》(豫应急明电〔2021〕4号),每人每天补助30元,国家每人每天补助23元;此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天7元、发放3个月计算。经县级政府批准过渡期延长的,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仍按每人每天补助30元标准执行。
根据《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的紧急通知》(豫应急明电〔2021〕1号)和《河南省应急管理厅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受灾群众过渡期生活救助工作的补充通知》(豫应急明电〔2021〕4号),每人每天补助30元,国家每人每天补助23元;此次下达省级补助资金按每人每天7元、发放3个月计算。经县级政府批准过渡期延长的,所需资金由县(市、区)政府统筹解决,仍按每人每天补助30元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