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县级
2018-06-01 2018-06-01
郑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食品安全消费警示

各食品经营单位:

中招、高考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关注食品安全的消费环境,确保考试期间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郑东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向您作出郑重提醒:

1.各食品经营单位要诚信经营、严格自律,担当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为广大师生提供安全、营养合理的主、副食品,确保消费安全;

2.要从具有相应资质的的生产经营单位购进食品,认真履行进货查验义务,严格落实食品及食品原材料的台账登记、采购索证索票制度;

3.所提供的菜单中禁用易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如四季豆、鲜黄花菜、发芽土豆等,豆浆要充分煮沸后食用;

4.从业人员的健康和卫生状况应保持良好,学校食堂及集中供餐单位对各餐次所有主副食品应留样;

5.不购进和销售包装不完整、标签不规范、超出保质期的食品,提供索证索票和发票或收据等凭证;

6.按照食品标签上要求的温度、湿度贮存和销售食品;

7.加工过程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进行;

8.餐饮具应及时清洗、消毒后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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