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解除郑国土资协ZD(牟)(202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批复》(牟政土[2026] 32号)文件要求,解除河南金庚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撤销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郑国土资协ZD(牟)(202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中牟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解除郑国土资协ZD(牟)(2021)3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批复》(牟政土[2026] 32号)文件要求,解除河南金庚医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撤销该宗土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编号:郑国土资协ZD(牟)(2021)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