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认定书
郑东自然资闲认字[2023]第2号
河南云湖实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你方于2019年4月23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4101002019B01690 (向你方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 / ),宗地位置在薛夏南街北、薛岗街东,面积为53189.5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动工日期为 2020年4月23日前。
该宗地目前存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郑自然资闲通字[2023]第ZD1号)。根据你方提供的材料和我局调查结果,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有关规定,认定该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