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郑东新区分局
闲置土地认定书
郑东自然资闲认字[2024]第1号
河南中光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你方于2021年6月10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4101002021B14447(向你方核发《国有建设用地划拨决定书》,划拨决定书电子监管号为 / ),宗地位置在龙津路东、龙湖中环北路南,面积为77713.55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国有土地划拨决定书规定)动工日期为2022年6月10日前。
该宗地目前存在未按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郑自然资闲通字〔2023〕第ZD5号)。根据你方提供的材料和我局调查结果,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有关规定,认定该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董良 联系电话:67179288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