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富原置业有限公司: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你方于2009年10月12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合同电子监管号为 4101002009B00948,宗地位置在正光路北、才高街西,面积为7788.7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动工日期为 2010年3月31日前。2022年1月18日,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河南富原置业有限公司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合同》,约定项目开工日期调整为2023年1月18日前,竣工日期调整为2025年1月18日前。
该宗地目前存在未按出让合同(补充合同)约定开工日期开工建设的情况,我局已向你方送达《闲置土地调查通知书》(郑(东)自然资闲通字〔2025〕第7号)。根据你方提供的材料和我局调查结果,依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第53号令)有关规定,认定该宗地为闲置土地,闲置原因为企业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应按照《闲置土地处置办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特此告知。
联系人:董良 联系电话:67179288
2025年11月14日
豫公网安备 410102020025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