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同意你市征收郑东新区商都路街道穆庄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耕地29.5600公顷、园地1.1725公顷、其他农用地 3.2585公顷、建设用地0.1765公顷、未利用地0.3480公顷,共计34.5155公顷(其中耕地29.5600公顷),作为你市2023年度第三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