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 县级
2024-04-26 2024-04-26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郑州市2024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一、同意你市转用并征收龙湖街道南录庄村等2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集体林地10.3081公顷、未利用地0.0268公顷,共计10.3349公顷,作为郑州市2024年度第一批城市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和处置必须依法依规,切实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三、你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自然资源厅。

四、你市在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所属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据本批复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五、你市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