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用途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郑国土资函【2018】398号,2018年10月23日,郑州市国土资源局关于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G107东移至江山路段)建设项目用地预审。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发改基础【2020】48号,2020年2月17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12郑州境改建工程(国道107东移至江山路段)可行性研究报告(调整报告)的批复。
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郑发改基础【2020】82号,2020年3月9日,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省道312郑州境改建工程(国道107东移至江山路段)初步设计(调整设计)的批复。
郑州市郑东新区管委会,郑东会纪【2020】13号,2020年3月30日,郑东新区管委会关于S312郑州境改建工程专题工作会议纪要。
二、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位置、地类、面积
郑州市郑东新区杨桥办事处杨桥村群众,杨桥村西,杨桥村集体土地,93.836亩。
三、征地补偿标准
省道312杨桥办事处杨桥村段红线占地 93.836亩,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地片区综合地价的通知》(豫政【2016】48号),《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国家建设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郑政文【2020】25号),其中(征地区片综合地价6.8万元/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5.4万元/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