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 乡级
2021-07-28 2021-07-28
中牟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牟征收启〔2021〕30号
拟征收地块一为住宅用地,拟征收地块二为商服用地,以上地块均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情形及用途管制规定。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委托郑东新区豫兴路办事处(刘集镇原辖区)、白沙镇人民政府会同国土分局等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拟征收地块一:位于仁爱路东侧、白杨路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豫兴路办事处(刘集镇原辖区)贺庄村。

拟征收地块二:位于铁牛路西侧、富康路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堤刘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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