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郑东新区分局 县级
2021-10-08 2021-10-08
中牟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牟征收预〔2021〕7号
本次拟征收地块一—四为交通运输用地;拟征收地块五—二十二为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以上地块均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白沙镇人民政府、豫兴路办事处(刘集镇原辖区)、国土分局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拟征收地块一—四:位于云溪南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朱庄村、常白村。

拟征收地块五—十:位于永盛渠。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龙王庙村、大有庄村、白坟村。

拟征收地块十一—二十二:位于新城明渠。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杜桥村、小陈村、大陈村、康庄村、大雍村、魏庄村、前程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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