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州市国土资源局郑东新区分局 县级
2021-10-08 2021-10-08
中牟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牟征收预〔2021〕8号
本次拟征收地块一、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拟征收地块九、十一、十二、十六、十九、二十一、二十三、二十五、三十一—三十六为公用设施用地;拟征收地块二—四、六—八、十、十三—十五、十七、十八、二十、二十二、二十四、二十六—三十、三十七—四十五为交通运输用地,以上地块均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白沙镇人民政府、豫兴路办事处(刘集镇原辖区)、国土分局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拟征收地块一:位于玉溪东路北侧、永昌路南侧、勤工路东侧、敬业路西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龙王庙村。

拟征收地块二—四、十三:位于仁爱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贺庄村。

拟征收地块五:位于豫兴大道南侧、龙阳西路东侧、王庄路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岗赵村。

拟征收地块六—八:位于豫兴大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岗吴村、马仙李村。

拟征收地块九:位于陈三桥北路北侧、陈三桥东路西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大吴村。

拟征收地块十:位于安保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朱庄村。

拟征收地块十一、三十四—三十六:位于铁牛路东侧、瑞佳路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大陈村。

拟征收地块十二、三十一—三十三:位于白杨路南侧、贺庄路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贺庄村。

拟征收地块十四、十七:位于永安环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岗赵村、小冉庄村。

拟征收地块二十六、二十八:位于雁鸣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后梁村、刘集村。

拟征收地块二十七:位于前程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常白村。

拟征收地块三十七:位于云台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大陈村。

拟征收地块十六:位于科学大道南侧、前程路西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朱庄村。

拟征收地块十九:位于文明路西侧、瑞佳路北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杜桥村。

拟征收地块二十一:位于中原大道北、贺庄路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大陈村。

拟征收地块二十三、二十五:位于科学大道北侧、雁鸣路东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刘集村。

拟征收地块十五、十八、二十、二十二、二十四、二十九、三十、三十八—四十五:位于科学大道。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刘集村、常白村、朱庄村、大吴村、岗吴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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