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东新区基层政务公开
郑东新区龙子湖街道办事处 乡级
2022-01-14 2022-01-14
郑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郑东征预(2022)第1号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为保障郑州市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郑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东新区龙湖办事处南录庄村、小郭村、弓庄村;龙源路办事处王马庄村;龙子湖街道办事处姚桥社区。

区域一位于艺馨街以南、艺慧街以西、姚桥路以北;

区域二位于龙湖外环北路南、龙湖内环西路东、龙湖外环东路西、北三环北。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绿地、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郑州市人民政府委托郑州市郑东新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抢种,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建、抢种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五、公告时间

时间为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1日。

特此公告

主办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郑州市中原路233号 邮编:45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