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征收地块一:位于云溪南路。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 办事处)大吴村、岗吴村、朱庄村。
拟征收地块二:位于云溪南路南侧、西科路东侧、雁鸣路西侧、科学大道北 侧。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刘集镇(豫兴路办事处)常白村、刘集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