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郑东新区(中牟县托管区域)经济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中牟县2024年度第二十二批增减挂钩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范围、权属
拟征收地块一:位于雁鸣路以东、云台路以西、镇兴路以北、青年路以南。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白沙镇大陈村、白沙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地块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以上地块符合法律法规的征收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后,由中牟县组织白沙镇人民政府、中牟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实施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五、公告时间
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至2024年8月14日。
特此公告。
2024年7月31日